2024年获批数量达48种,今年上半年已近40种

  我国创新药获批上市呈井喷效应(大健康观察)

  2024年我国药企完成超90笔海外授权交易,总交易金额超500亿美元

  创新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更好保障,关系到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科学技术自强自立。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7月1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等5方面16条举措,未来一段时间将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约80%的创新药可在上市2年内纳入医保

  鼓励创新药发展是提升临床用药技术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渠道,也是支持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自立自强、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黄心宇表示,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有关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好广大参保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创新药发展。

  建立了适应新药准入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每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将调整周期从之前最长8年缩至1年。准入方式由专家遴选改为企业申报,申报范围主要聚焦5年内新上市药品。5年内新上市药品在当年医保目录新增品种中占比从2019年的32%提高至2024年98%。2024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91个药品中,有33个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医保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已从原来的5年左右降至1年左右,约80%的创新药可以在上市2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给予政策倾斜。建立了覆盖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全流程的创新药支持机制。2024年38个“全球新”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创新药谈判成功率较总体成功率高16个百分点。创新药谈判纳入医保目录后,多数实现了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的双双攀升。

  完善支持创新药发展的谈判和续约规则。价格谈判阶段,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价值,以患者临床获益为主要依据确定谈判底价,实现价值购买。纳入医保目录后的续约阶段,优化续约规则,合理控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降价幅度,稳定新药预期,并允许1类创新药在触发降价机制情况下重新谈判续约。

  “总体来看,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通过战略购买、价值购买实现需方牵引,有力促进了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黄心宇说,2018—2024年我国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24年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以上,今年上半年已近40种,井喷效应明显。同时,随着更多的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推动了我国临床用药结构优化升级,群众用药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获益显著。

  中国抗癌协会根据2023年病历数据分析显示,目前我国肿瘤患者五年生存率已从十年前的33.3%提升至2023年底的43.7%,相当于每年多挽救50万患者生命。

  引导医药行业瞄准真创新和差异化创新

  黄心宇表示,《若干措施》聚焦当前创新药发展面临的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形成“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格局。这个“真”该如何理解?

  “支持创新是医保目录的主要价值导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说,近年来,医保目录在调整中建立全面支持创新药的准入机制,助力构建覆盖14亿人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健全药品创新价值评估机制,在支持创新药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8以来,共有149个创新药(主要是1类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占新增药品数量的17%。截至今年5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医保基金支出已达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金额超6000亿元。“2024年当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基金支出已超过1000亿元,可以说医保是在真金白银支持创新。”王国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