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电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化卫星通信准入制度改革,促进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开展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等工作,促进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哪些方面的意义和价值?

  当前,卫星互联网发展势头迅猛,天地融合已成为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和特征,手机、汽车、无人机等直连卫星创新探索活跃,卫星通信正在由专业领域向大众领域快速普及延伸,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优化业务准入为切口,全面系统部署丰富应用场景、培育技术产业、优化资源供给、提升治理能力等工作,推动卫星通信充分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动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融合发展,促进卫星通信技术与5G/6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融赋能,有助于构建天地一体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支撑我国网络强国、航天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二是鼓励卫星通信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有助于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是在偏远地区和自然灾害等极端场景下保持稳定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推进数字便民惠民,有助于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星通信应用需求。

  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指导意见》落实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分类施策、融合发展,分业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卫星通信业务开放,充分发挥我国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潜力大、市场主体多、企业意愿强的优势,释放商业航天发展活力,提出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支持低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现全球范围内宽带网络覆盖。

  二是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通过共建共享等方式充分利用高低轨卫星资源,加快推动卫星通信应用由专业领域向大众领域普及延伸。

  三是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

  三、“十五五”期间是我国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机遇期,在这样的发展机遇下,未来有哪些工作部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形势变化,把握战略重点,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等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应用,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紧扣新发展理念,从五个方面推动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体现有序发展。结合不同性质企业的定位和特点分类施策,通过支持国有卫星通信企业加快发展低轨卫星互联网、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卫星物联网等新型卫星通信业务,分业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卫星通信业务开放。

  二是体现创新发展。技术研究方面,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NTN等各类创新技术百花齐放。标准制定方面,构建开放共享的标准体系,鼓励卫星通信系统在发展中逐步实现标准统一。资源保障方面,创新手机直连卫星码号使用模式和卫星无线电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模式。

  三是体现规模发展。充分发挥卫星通信优势,支持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数字惠民等传统领域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强化卫星通信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卫星通信与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手机、汽车、飞机等直连卫星,大力发展大众化卫星通信应用,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