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种”电子烟网络售卖 专家建议压实电商平台责任
“变种”电子烟网络大肆售卖 专家建议
压实电商平台责任严格审核涉烟类型产品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持续强化电子烟管控,不论是电子烟“线上禁售令”,还是明确强调禁售除烟草口味外的各类调味电子烟,电子烟看似已经“远离”了网络平台和未成年人群体。
但《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电商平台涌现出各类号称“不含烟碱(尼古丁)”的雾化器产品,这类商品无论从款式造型还是抽吸方式都与电子烟颇为相似,而且有多种口味可供消费者选择。
噱头十足的雾化器难掩果味电子烟的身影。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针对网络中大量销售的各类有电子烟之嫌的雾化器类产品,不能仅靠消费者“自我辨别”,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压实电商平台责任,让电子烟类产品彻底远离网络。
电商平台充斥“变种”电子烟
最近每次出门前,还在上高中的冯硕(化名)都会从抽屉里那一排五颜六色的长方形机器中挑一个带上,这种既有颜值又能吐出芳香雾气的雾化器已成为他近期出行的“标配”。
“这叫果味雾化器,在网上可以随便买,吸起来凉凉的,很甜。”冯硕告诉记者,他买的一次性电子雾化器一支不到30元,能吸一个月左右。
记者以“雾化器”为关键字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后,出现大量售卖电子雾化器的商家。记者注意到,冯硕经常光顾这家店,名称中带有“医疗器械专营店”字样,在该款产品下方的具体介绍中,并未详细列明产品生产商的具体信息,但用醒目字样标注的“0焦油”“0尼古丁”“0有害物”等宣传语,极力将该产品与电子烟“划清界限”。
记者看到该款产品显示已有“7000+”人次付款,评价几乎均为好评,不少消费者还晒出了自己吐烟雾的视频。在问答区,一位消费者询问孩子是否可以购买,商家回复该产品不可给未成年人使用。但冯硕表示,自己在购买时并没有任何限制,商家并未询问购买者年龄。
吸食方便、口味多样几乎成了在售雾化器的统一特征,这也吸引了更多像冯硕这样的未成年人去尝试。冯硕就是在一名同学的推荐下“入坑”的,那名同学吸食的是带有尼古丁的电子烟。
记者在调查中注意到,一些雾化器商家通过无尼古丁的雾化器为噱头宣传引流,在个别店铺的留言区,有消费者询问是否有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出售,一些回复隐晦地表示可以和店主私聊。
“当前电子烟商家想在电商平台卖货,大多选择这种规避方式。”电子烟商家刘铭告诉记者,如今在网上不能直接上架电子烟相关产品,发布相关图片也很容易被封号。
安全起见,很多电子烟商家会进一些雾化器产品,以此为卖点,减少被监管的风险。在售卖雾化器的同时也能有效吸引有购买电子烟需求的消费者,一些买家和卖家在私聊时了解到有电子烟售卖,就会“心照不宣”地添加联系方式,后期通过社交平台私下交易。也有商家会要求消费者拍下店内相同价格的雾化器产品,冲店铺销量,增加曝光量,但实际发的货却是电子烟。
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
事实上,针对电子雾化器成为新型电子烟的问题,相关部门也给予了关注。
此前,网络上出现大量以“草本雾化器”为名的电子雾化器,打着医疗器械“医用加热雾化”的名义大肆售卖,但外观和使用方式与电子烟完全相同。
“草本雾化器不是电子烟”也几乎成为这些商家的统一说辞,一些商家更是列出了雾化器的医疗器械注册编号,以示权威。
今年5月底,在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电子烟监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指出,针对草本雾化器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24年专门印发了《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因此,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
针对此类产品在网络大肆销售,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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