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国家医保局举办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报量在线解读,以便于医药机构准确理解报量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半个小时的解读会在国家医保局视频号上有超过4万人观看,现场参与者包括来自医疗机构、药店等代表。

  “反内卷”是第十一批集采的重要原则,包括报量在内的规则也在不断优化。此次集采报量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在6日晚间的线上解读会上也获得了最多的关注,多家医疗机构代表就此提问。

  首次按厂牌报量,医疗机构报几个更好?

  集采的核心逻辑是以量换价,掌握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量是完成药品集采的基础。此前的8月4日,联采办就发布通知,要求各省份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此次报量自8月6日正式启动医疗机构报量,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于8月25日24:00前提交数据,8月27日17:00前,各省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8月6日,山西也率先发文落实此次报量工作。

  此次集采报量规则较过去的集采有较大变化,比如在前十批集采中,联采办往往在信息填报通知后,就发布集采文件,报量由各地医保部门发布通知,而此次的一大变化是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各省份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填报。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集采还提出,每个采购品种可在过评规格中自主选择按品种或厂牌进行报量。这是集采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厂牌报量。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相比较过去按照通用名报量,按厂牌报量考虑到了临床医生和患者的用药习惯以及自主选择权。

  对于这一规则,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相关负责人在解读会上介绍,医药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既可选择不区分厂牌、按品种名称进行报量,也可细分到厂牌,按厂牌报量;可以部分品种按品种报量、部分品种按厂牌报量。可供选择的厂牌是前期完成信息填报的医药企业,医药机构可填报的厂牌数量不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若医药机构有报量的厂牌中选,则需完成该厂牌的协议量,所以要与“一品两规”等政策规定做好衔接,合理选择厂牌数量。若医药机构有报量的厂牌未中选,则该厂牌的采购量将按后续发布的标书规定分配给中选企业。

  如果医疗机构报的厂牌最终没有中标怎么办?联采办相关负责人举例指出,假设一个医疗机构某一个品种报了3家企业,其中有两个厂牌中标了,那么两个厂牌的量就要完成,另一个没有中标的厂牌的量就会分给主供企业。如果主供企业恰好是医院报过量且已经中选的那两个厂牌,对于医院来说,只要完成这两个厂牌的量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报了三个厂牌,另一个不是医疗机构报量且有中选的厂牌,没有中选的厂牌的量就分给第三家,即所在省的主供企业。对于医院来说,必须完成三个厂牌的协议量。

  “在报量的时候也要和主管部门的一品两规等对医院药品配备的相关政策规定保持协同,做好协同,合理确定报量的厂牌数量。”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保证临床用药方面,按照集采的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不等于仅使用,集采的协议量一般是医院报量的60%至80%,剩余部分是允许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非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所需要的药品。

  鼓励药店参与报量,有什么政策支持?

  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其中就提到,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第十一批药品集采也提出,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并报量。记者从此次解读会了解到,药店报量选择有需要的品种即可,对报量品种和数量多少不作要求。

  对此,联采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鼓励所有的药店,尤其是医保定点零售药房,能够参加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报量工作,共享集采改革的成果。一方面可以方便群众就近配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另一方面也能够为零售药店增加采购的渠道,实现多方共赢。